作者: 岳德亮 來源: 新華社CNML文字 發(fā)表時間: 2023-08-09 09:55
新華社杭州7月28日電(記者岳德亮)浙江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7月28日審議通過《浙江省審計條例》,立法遏制政府投資項目工程結算審核實踐中屢有發(fā)生的違法違規(guī)情況。
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周招社表示,有的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一些地方提出,當前在政府投資項目工程結算審核的實踐中,材料價款和勞務費用高估冒算等違法違規(guī)情況屢有發(fā)生,政府應當加強對有關工程結算審核工作的監(jiān)管職責,審計機關應當擴大工程造價核查覆蓋面,確保財政資金支出的真實和合法。
為此,修訂后的條例規(guī)定,審計機關對政府投資項目的預算執(zhí)行情況和決算的審計,要重點審查投資決策、項目審批、招標投標、竣工驗收等建設程序履行情況。
審計機關對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審計時,可以對直接有關的代建、勘察、設計、施工、監(jiān)理、工程咨詢、供貨等單位取得建設項目資金的真實性、合法性開展調查。對有關單位已取得的不符合真實性、合法性要求的建設項目資金,建設單位應當依法予以追回。
條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。(完)